材料有害物质管理
新普自2016年起迈向主动式物质管理,采取全物质揭露(Full Material Disclosure, FMD)行动,全物质揭露有助于了解产品中所使用的材料和物质的成分,在执行FMD过程必须与上游供应链保持密切合作,藉由绿色产品管理平台SRM系统,调查原物料所有使用到的物质,进行数据分析与材质风险评估,以系统化取代人工管理对于无法揭露属的保密物质(Proprietary),厂商以签署符合性声明书Statement of Conformity (SoC)保证符合环保法规 ,通过系统收集完整物质资料库,可依法规变化识别高风险材料进行比对分析,确保产品符合人体健康及环境安全。
有害物质清单
为善尽企业永续责任,以减轻对环境、生态之影响及符合国际法规要求,新普定期检核国际指令及相关法规要求,在产品料中禁止或管制其用途及含量,订定危害物质管理规范以建立有害物质清单,并于绿色产品管理平台(Supplier Relationship Management, SRM)公告供应商及同仁共同遵循。有害物质分级管制:
- 一级:此级之物质及其用途超过期限至浓度必须立即禁止使用。
- 二级:此级之物质及其用途规定一定期间后禁止使用。到达或超过规定之日期后,此级物质转为一级,不能在所有物料中使用。
- 三级:原物料、零组件、包装材料若刻意添加此级物质,则需揭露资讯,以利有效管理产品中有害物质的使用状况。
- 排外项目:未被法律纳入管制,且可满足市场应用之适当取代或替代技术方案未能取得,零部件与材料中之此级物质,列属在禁用物质之外。
有害物质验证
- 新普向供应商搜集有害物质测试报告、物质安全资料表(MSDS)、全物质声明、材质宣告、第三方公正单位测试报告或供应商符合性声明书等。这些资讯可满足IEC 62474的内容,也可以追溯到上游供应商。
- 于采购合约或订单中明订新物料之供应商需符合新普订定之供应商规范,供应商必须保证所出售予本公司的所有产品,其所使用之原物料、溶剂、耗材、包装及制程等均不含且未使用产品所在地法律所禁止使用之有害物质。
- 新物料需经技术研发部门检验测试,需依新普危害物质管理规范确认欲使用新材料规格中符合含量或不含禁用物质。如发现供应商物料违反危害物质管理规范,则依据不合格品管制程序处理。
料件承认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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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认资料 | 频率 |
三级有害物质调查表 | 新料承认/文件改版(通常一年) |
REACH高关注物质(SVHC)调查表 | 新料承认/文件改版(通常半年) |
不使用有害物保证函 | 新料承认/法规改版(不定期) |
RoHS测试报告 | 新料承认/报告过期(有效期2年) |
MSDS物质安全资料表 | 新料承认/原物料变更(不定期) |
欧盟废电子电机设备中危害物质禁用指令(RoHS)
欧盟通过RoHS指令以限制电气和电子设备含有有害物质,目前限制使用10种物质:铅Pb、镉Cd、汞Hg、六价铬Cr6+、多溴联苯(PBB)和多溴二苯醚(PBDE)、邻苯二甲酸二(2-ethylhexyl)酯(DEHP)、邻苯二甲酸丁基芐酯(BBP) 、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和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DIBP)。新普生产工厂于2012年推行IECQ QC080000有害物质管理系统并取得国际验证。 新普已明确定义无卤产品,并将氯、溴含量与管制范围纳入规范中,无卤素产品是指不含氯、溴等卤素元素的产品。由于氯、溴具有一定的毒性,对人体和环境造成伤害,因此越来越多的企业和消费者开始关注无卤素产品的使用和推广。新普严格控制原物料的品质从产品设计优先选用环保材质,对于无卤材料,要求厂商须提供第三方实验室化验报告以验证其符合法规。本公司也建立完善的制程管控体系,加强进料IQC 有害物质设备仪器检验,再到产线生产、加工,明确的进行材料标示与规划,确保生产过程不会造成有害物质的使用与污染。
制程化学物质管理
化学品管理策略
新普确保符合法规及REACH 精神,定期搜集国际主要环境法规,掌握最新趋势,持续推动原物料(化学品)有害物替代计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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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化学品政策(REACH)
新普致力于确保产品符合欧盟化学品政策(Registration, Evaluation, Authorization and Restriction of Chemicals, REACH)法规要求,透过供应链调查进行风险评估,揭露讯息以满足客户需求。除此以外也采取一系列措施来限制有害化学物质的使用,例如不使用已知的有害物质,并寻求使用绿色化学物质和替代品;与客户进行密切合作,在必要时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与第三方实验室保持交流,积极参与相关法令培训课程,定期检查最新的法律规范,以确保产品符合REACH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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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避免制造过程中所使用的材质或辅助溶剂对产线人员、环境构成隐性危害,新普于危害物质管理规范明订制程中使用的清洗剂、去油剂、脱模剂禁用含苯、含溴、氯有机溶剂、正己烷、甲苯、甲醇,且不定期现场稽核以落实对制程化学物质的管理,降低影响人员或间接造成环境危害的发生。
化学物质需加以管制或禁用使客户能更安心使用产品,亦有助于产品生命周期结束时减少对环境的污染以及提升废弃物回收及处理人员的安全。产品化学品残留规范项目包含硫化物、硅氧烷、铵根离子,新普透过第三方实验室检测、专职人员审核、管理系统稽核与复查等机制,确实管控产品化学物质,提供客户及环境更安全的产品。
全氟/多氟烷基化合物(Per/Poly fluoro alkyl substances, PFAS)
为了因应美国「全氟及多氟烷基物质 (PFAS)管理行动计画」及欧盟REACH相关要求,新普已将这些法规纳入危害物质管理规范进行材料管控之标准,透过供应链问卷调查了解产品PFAS相关信息,也和厂商合作寻求无氟替代材料或通过制程技术改善,努力达成法规与品质均备之绿色产品,减少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