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成员及落实多元化情形

董事会成员名单

职称 姓名 主要经(学)历
董事长兼总经理 宋福祥 台北工专工业工程科
远东金士顿科技(股)公司处长
虹志电脑(股)公司处长
安培电子(股)公司经理
董事 宝鑫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吴易座
台湾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博士
董事 陈泰明 美国波士顿大学法学硕士
国立台湾大学法学院学士
美国纽约州律师
独立董事 王震纬 国立阳明交通大学电子工程系
广达电脑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独立董事 林丕容 中国暨南大学基因及组织工程所博士
台湾大学管理学院硕士
台湾大学医学系
大学眼视光体系创办人
博客来数位科技公司共同创办人
台湾大学附设医院眼科主治医师
独立董事 丘冠勋 国立政治大学企业管理系
元大商业银行执行副总
元大商业银行法金事业群执行长
元大商业银行国际金融事业处处长兼国际营运部部主管
元大银行韩国董事长
独立董事 瞿志豪 台大商学研究所EMBA硕士
台大电机研究所硕士
台大电机系学士
Acorn Campus Taiwan General Partner
永加利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Chief Innovation Officer, BioMed Taiwan
Executive Vice President / Chief Technology Officer, Giga Media Limited
游戏橘子董事
大宇资讯董事

落实多元化情形

本公司提倡、尊重董事多元化政策,为强化公司治理并促进董事会组成与结构之健全发展,相信多元化方针有助提升公司整体表现。董事会成员之选任均以用人唯才为原则,具备跨产业领域之多元互补能力,包括基本组成(如:年龄、性别、国籍等)、也各自具有产业经验与相关技能,以及营业判断、经营管理、领导决策与危机处理等能力。为强化董事会职能达到公司治理理想目标,本公司「公司治理守则」第20条明载董事会整体应具备之能力如下: 1.营业判断能力 2.会计及财务分析能力 3.经营管理能力 4.危机处理能力 5.产业知识 6.国际市场观 7.领导能力 8.决策能力。

本公司董事会成员采用候选人提名制,除评估各候选人之学经历资格外,遵守「董事选举办法」、「公司治理实务守则」及「公司章程」之规定,以确保董事成员之多元性及独立性。

(一)本公司现任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之具体管理目标及达成情形如下:
1.半数以上独立董事不得连任超过三届,以保持独立性:本公司董事成员中独立董事占比约57%(4位/7位)。半数独立董事未连任超过三届情形。
2.董事成员中兼任本公司经理人之董事不逾董事席次三分之一,以逹监督目的。
3.鼓励不同年龄层的成员参与,以带来多元的观点和经验。董事会成员的年龄范围涵盖41至80岁,促进了不同世代的意见交流。
4.董事会成员拥有多元化背景,董事会成员的经历包含工程学博士、律师、管理领域之学者、财务专家、电子相关产业与金融业经营管理的专业人士。
5.为达成董事组成性别平等,目标为至少一席不同性别董事(即女性董事)。

(二)董事会独立性:
1. 本公司现任董事会由7 位董事组成,其中包含独立董事4 席,独立董事占比约57%、一位董事具有员工身份。半数独立董事无连任逾三届之情事。
2. 本公司之独立董事于执行业务范围内均保持其独立性,未与本公司有直接或间接之利害关系,各独立董事皆符合「公开发行公司独立董事设置及应遵循事项办法」第 3 条之规定。
3. 本公司独立董事皆无证券交易法第26 条之3 规定第3 项及第4 项之情事,本公司董事会具独立性,有关董事专业资格与经验及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形,请参阅股东会年报。

董事姓名 基本组成 产业经验 专业能力
国籍 性别
具有员工
身份
年龄 电池模
组产业
经营及决策
管理能力
行销及
业务推展
财务
管理
律师 会计师
41-50岁 51-60岁 61-70岁 71-80岁
宋福祥 中华
民国
V       V V V V V    
宝鑫国际投资
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吴易座
中华
民国
    V     V V V V    
陈泰明 中华
民国
    V     V V V V V  
独立董事
王震纬
中华
民国
        V  V V V V    
独立董事
林丕容
中华
民国
      V   V V V V   V
独立董事
丘冠勋
中华
民国
  V       V V V V    
独立董事
瞿志豪
中华
民国
    V     V V V V    

董事会及功能性委员绩效评估

 
本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8月13日通过「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订定董事会每年应至少执行一次针对董事会、董事成员、薪酬委员会及审计委员会之绩效评估。内部评估应于每年年度结束时,依本办法进行当年度绩效评估。

评估由财务部负责执行,采用内部问卷方式进行,依董事会运作、董事参与度、薪酬委员会运作及审计委员会等四部份,采董事对董事会运作评估、董事对自身参与评估、薪酬委员对委员会运作评估及审计委员对委员会运作评估。上开绩效评估结果将作为遴选或提名董事时之参考依据,并将董事及功能性委员会成员绩效评估结果作为订定其个别薪资报酬之参考依据。

本公司于2024年3月完成董事会、董事成员、薪酬委员会及审计委员会绩效评估,并于2024年3月13日召开董事会将评鉴结果及明年度将持续强化之方向进行提报。2023年度董事会评鉴执行情形及评估结果如下:
评估周期 评估期间 评估范围 评估方式 评估内容 评估结果 建议事项
每年
执行一次
2023年1月1日
至12月31日
整体董事会 董事会内部自评 包括对公司营运之参与程度、董事会决策品质、董事会组成与结构、董事的选任及持续进修、内部控制等。 优良 对运作尚无提供改善之意见
每年
执行一次
2023年1月1日
至12月31日
个别董事成员 董事自评 包括公司目标与任务之掌握、董事职责认知、对公司营运之参与程度、内部关系经营与沟通、董事之专业及持续进修、内部控制等。 优良 对运作尚无提供改善之意见
每年
执行一次
2023年1月1日
至12月31日
功能性委员会-薪酬委员会 董事自评 包括对公司营运之参与程度、薪酬委员会职责认知、薪酬委员会决策品质、薪酬委员会组成及成员选任、内部控制等。 优良 对运作尚无提供改善之意见
每年
执行一次
2023年1月1日
至12月31日
功能性委员会-审计委员会 董事自评 包括对公司营运之参与程度、审计委员会职责认知、审计委员会决策品质、审计委员会组成及成员选任、内部控制等。 优良 对运作尚无提供改善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