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普科技依循「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爲指南」、「上市上櫃公司訂定道德行爲準則參考範例」制定「新普科技誠信經營守則」及「新普科技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爲指南」;並訂定「新普科技道德行為準則」導引本公司董事(含獨立董事)及經理人之行爲符合道德標準,並使公司之利害關係人更加瞭解本公司道德標準,以資遵循。
新普科技由行政管理處辦理誠信經營相關管理程序及行爲指南之修訂、執行、解釋、諮詢服務暨通報內容登錄建檔等相關作業及監督執行之專責單位,定期向董事會報告其誠信經營政策與防範不誠信行爲方案及監督執行情形,並不定期舉辦教育訓練或內部宣導,向董事、經理人、受雇人及受任人傳達誠信之重要性,並於2023年8月10日向董事會報告其執行情形如下。
履行誠信經營情形
左右尚有資訊
評 估 項 目 | 運作情形 | 與上市上櫃公司 誠信經營守則 差異情形及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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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一、訂定誠信經營政策及方案 (一)公司是否制定經董事會通過之誠信經營政策,並於規章及對外文件中明示誠信經營之政策、作法,以及董事會與高階管理階層積極落實經營政策之承諾? |
V | 1.本公司已制定經董事會通過之「誠信經營守則」、「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爲指南」,要求員工遵守誠信經營之原則,並要求員工簽訂智慧財産權保護、業務資訊保密及廉潔誠實政策承諾切結書。本公司已訂定「道德行為準則」導引本公司董事(含獨立董事) 及經理人之行爲符合道德標準,並使公司之利害關係人更加瞭解本公司道德標準,以資遵循。新普科技於新進人員報到當日即針對誠信經營及道德行為做說明及溝通,並簽署「廉潔誠實政策承諾書」,簽署率達100%。 2.本公司錄製誠信經營教育訓練E-learning,作為內部同仁持續反貪腐政策和程序的溝通及訓練,於2022年已要求所有在職員工做線上教育訓練,2023年則要求新進員工也要比照,且將線上教育訓練影片放置於公司內部網站首頁。 |
無顯著差異 | ||
(二)公司是否建立不誠信行爲風險之評估機制,定期分析及評估營業範圍內具較高不誠信行爲風險之營業活動,並據以訂定防範不誠信行爲方案,且至少涵蓋「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第七條第二項各款行爲之防範措施? | V | 本公司已於員工工作守則中要求員工遵守誠信經營之原則,並要求員工簽訂智慧財產權保護、業務資訊保密及廉潔誠實政策承諾切結書。涵蓋行賄及收賄、提供非法政治獻金、不當慈善捐贈或贊助、提供或接受不合理禮物、款待或其他不正當利益、侵害營業秘密、商標權、專利權、著作權及其他智慧財産權、從事不公平競爭之行爲、産品及服務于研發、採購、製造、提供或銷售時直接或間接損害消費者或其他利害關係人之權益、健康與安全等。 | 無顯著差異 | ||
(三)公司是否於防範不誠信行爲方案內明定作業程序、行爲指南、違規之懲戒及申訴制度,且落實執行,並定期檢討修正前揭方案? | V | 本公司董事(含獨立董事)及經理人有違反道德行為準則之情形時,公司應依據道德行為準則訂定之懲戒措施處理之,且即時於公開資訊觀測站揭露違反道德行為準則人員之職稱、姓名、違反日期、違反事由、違反準則及處理情形等資訊。公司並制定相關申訴制度,提供違反道德行爲準則者救濟之途徑。 | 無顯著差異 | ||
二、落實誠信經營 (一)公司是否評估往來對象之誠信紀錄,並於其與往來交易對象簽訂之契約中明定誠信行爲條款? |
V | 本公司與他人建立商業關係前,應先行評估代理商、供應商、客戶或其他商業往來對象之合法性、誠信經營政策,以及是否曾涉有不誠信行爲之紀錄,以確保其商業經營方式公平、透明且不會要求、提供或收受賄賂。 | 無顯著差異 | ||
(二)公司是否設置隸屬董事會之推動企業誠信經營專責單位,並定期(至少一年一次)向董事會報告其誠信經營政策與防範不誠信行爲方案及監督執行情形? | V | 本公司指定專責單位隸屬于董事會,辦理本作業程序及行爲指南之修訂、執行、解釋、諮詢服務暨通報內容登錄建檔等相關作業及監督執行,主要職掌相關事宜並應定期向董事會報告。 | 無顯著差異 | ||
(三)公司是否制定防止利益衝突政策、提供適當陳述管道,並落實執行? | V | 本公司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其他出席或列席董事會之利害關係人對董事會所列議案,與其自身或其代表之法人有利害關係者,應于當次董事會說明其利害關係之重要內容,如有害于公司利益之虞時,不得加入討論及表决,且討論及表决時應予迴避,並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其表决權。董事間亦應自律,不得不當相互支援。本公司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受雇人、受任人及具有實質控制能力之人不得藉其在公司擔任之職位或影響力,使其自身、配偶、父母、子女或任何他人獲得不正當利益。 | 無顯著差異 | ||
(四)公司是否爲落實誠信經營已建立有效的會計制度、內部控制制度,並由內部稽核單位依不誠信行爲風險之評估結果,擬訂相關稽核計畫,並據以查核防範不誠信行爲方案之遵循情形,或委托會計師執行查核? | V | 本公司建立有效之會計制度及內部控制制度,並應隨時檢討,俾確保該制度之設計及執行持續有效。內部稽核單位定期查核前項制度遵循情形,並作成稽核報告提報董事會,且委任會計師執行查核,必要時,得委請專業人士協助。 | 無顯著差異 | ||
(五)公司是否定期舉辦誠信經營之內、外部之教育訓練? | V | 本公司專責單位應舉辦教育訓練或內部宣導,向董事、經理人、受雇人及受任人傳達誠信之重要性。 | 無顯著差異 | ||
三、公司檢舉制度之運作情形 (一)公司是否訂定具體檢舉及獎勵制度,並建立便利檢舉管道,及針對被檢舉對象指派適當之受理專責人員? |
V | 本公司鼓勵內部及外部人員檢舉不誠信或不當行為,但內部人員如有虛報或惡意指控之情事,應予以紀律處分,情節重大者應予以革職。 | 無顯著差異 | ||
(二)公司是否訂定受理檢舉事項之調查標準作業程序、調查完成後應采取之後續措施及相關保密機制? | V | 本公司處理檢舉情事之相關人員應以書面聲明對于檢舉人身分及檢舉內容予以保密,本公司並承諾保護檢舉人不因檢舉情事而遭不當處置。如經證實被檢舉人確有違反相關法令或本公司誠信經營政策與規定者,應立即要求被檢舉人停止相關行為,並為適當之處置,且必要時透過法律程序請求損害賠償,以維護公司之名譽及權益。對于檢舉情事經查證屬實,應責成本公司相關單位檢討相關內部控制制度及作業程序,並提出改善措施,以杜絕相同行爲再次發生。本公司專責單位應將查證屬實之檢舉情事、其處理方式及後續檢討改善措施,向董事會報告。 | 無顯著差異 | ||
(三)公司是否採取保護檢舉人不因檢舉而遭受不當處置之措施? | V | 本公司處理檢舉情事之相關人員應以書面聲明對于檢舉人身分及檢舉內容予以保密,本公司並承諾保護檢舉人不因檢舉情事而遭不當處置。 | 無顯著差異 | ||
四、加強資訊揭露公司是否於其網站及公開資訊觀測站,揭露其所定誠信經營守則內容及推動成效? | V | 本公司已於公司網站及公開資訊觀測站揭露所訂誠信經營相關資訊。 | 無顯著差異 | ||
五、公司如依據「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訂有本身之誠信經營守則者,請敘明其運作與所訂守則之差異情形:無顯著差異。 | |||||
六、其他有助於瞭解公司誠信經營運作情形之重要資訊:(如公司檢討修正其訂定之誠信經營守則等情形)公司于網站及公開資訊觀測站揭露所訂誠信經營相關資訊。 |
內部稽核人員任免
本公司內部稽核人員之任免、考評、薪資報酬係依據管理辦法之規定辦理, 其考評每年執行二次,前述任免、考評及薪資報酬係依流程簽報至董事⾧核定。
禁止內線交易規範及執行情形
本公司已制訂防範內線交易管理辦法及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第十條規定禁止內線交易及封閉期間說明 (董事及經理人不得於年度財務報告公告前三十日,和每季財務報告公告前十五日之封閉期間交易新普股票)。本公司每年至少一次(2023年10月)對現任董事及經理人辦理「防範內線交易管理辦法」及內部人相關法令之教育宣導。2023年每月內部人持股異動郵件通知時一併宣導重要條文規範及主管機關最新函令及公告。
檢舉辦法
新普科技重視員工意見,為建立友善工作環境,定期召開勞資會議、設置電子信箱及官方line@帳號溝通管道,有利公司充分及時地收集員工對公司的良好建議與意見,增加溝通與申訴的即時性與便利性,促進員工和諧發展。
如發現本公司人員有違反誠信經營之行為,可透過檢舉信箱(聯絡我們) 進行反應與檢舉。
本公司對於檢舉人身分及內容絕對保密!檢舉人應至少提供下列資訊:(缺一或不實即不受理)
- 檢舉人之姓名、部門及職稱、地址、聯絡電話、 電子信箱。
- 被檢舉人之姓名或其他足資識別被檢舉人身分特徵之資料。
- 可供調查之具體事證。
不同檢舉對象之受理層級及專責單位處理流程:
- 若檢舉情事涉及一般員工者並呈報至總經理。
- 若檢舉情事涉及董事或職責相當於協理級以上之高階管理階層者,調查報告應呈報至獨立董事或審計委員會。
- 爲重大違規情事或公司有受重大損害之虞時,應立即作成報告,呈報至獨立董事或審計委員會,並主動向相關機關通報或告發。
- 依陳報總經理後之決議是否成立調查小組,由專責單位報請總經理依不同議題指定小組成員及召集人。
紀錄保存:
- 檢舉受理、調查過程、調查結果均應留存書面文件,並保存五年,其保存得以電子方式爲之。
- 保存期限未屆滿前,發生與檢舉內容相關之訴訟時,相關資料應續與保存至訴訟終結止。
檢舉人保護機制:
- 新普科技鼓勵內部及外部人員檢舉不誠信或不當行為,為防止報復,新普科技制定檢舉人保護機制,確保其檢舉人資訊的保密性及匿名性。員工可以通過各項申訴管道匿名或實名檢舉,並應當如實說明被舉報人的資訊以及違反紀律的事實或證據。
- 本公司處理檢舉情事之相關人員應以書面聲明對於檢舉人身分及檢舉內容之保密,並承諾保護檢舉人不因檢舉情事而遭不當處置,但內部人員如有虛報或惡意指控之情事,應予以紀律處分,情節重大者應予以革職。
檢舉/申訴
發言人 魏副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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